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按照《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沪应院委〔2010〕53号)精神,为充分展示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党委决定今年在“七一”前夕对我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专项表彰。现将开展专项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隶属于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评选名额:全校拟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35名(其中在职教职工党员30名、学生党员3名、离退休党员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并在社区积极发挥作用。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工作程序
(一)评选推荐阶段(5月14日—5月25日)
1、酝酿提名。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动员布置,提出工作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内民主评议活动,在此基础上,对照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名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党组织(可以不局限于本支部)。
2、遴选推荐。召开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听取支部提名情况汇报,经集体研究,提出本总支(委、直属党支部)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党组织。党员人数、支部数较多的党组织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对各支部推荐人选(党组织)进行展示评比,由支部介绍本支部推荐人选(党组织)的主要事迹,在遴选的基础上由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集体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原则上,每个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优秀共产党员2—3名。
(二)评审公示阶段(5月25日---6月6日)
1、汇总评审。成立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汇总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推荐情况,进行初审。召开全体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的评审会进行投票评选。根据评选情况,召开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会议,提出学校表彰名单。
2、讨论决定。校党委常委会听取专项保障情况汇报,讨论并审定表彰名单。
3、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个人进行公示。
(三)表彰展示阶段(6月6日—7月底)
通过事迹汇编、网络展示等方式对先进组织和个人的主要事迹进行展示。校党委将于“七一”前夕召开大会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专项表彰活动是展示我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总结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本次评选表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
1、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把组织推荐、表彰、宣传先进典型,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
2、面向基层,倾斜一线。要注重推荐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党员,注重推荐在工作岗位上勤恳踏实、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党员。
3、严格标准,全面把关。在严格坚持推荐标准的基础上,注意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各方检验。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充分讨论,自下而上,公开推荐,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各基层党组织于5月25日前将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2,该表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2份双面打印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本同时发OA“侯建生”。5月29日将召开创先争优评选表彰评审会(各党总支指定一名陈述人,以PPT形式介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事迹,具体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将于今年“七一”前夕进行表彰,予以一定奖励。校党委将在此基础上推荐产生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特此通知。
联系人:侯建生 电话:60873545
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2年5月14日